四川巴中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切实做好关公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市、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关公镇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人文气象等自然条件较为复杂,自然灾害发生频繁,以干旱、暴雨、洪灾、秋绵雨最为常见,夏季汛期洪水、秋季雨淋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成因。因此,全镇地质灾害多发于夏、秋两季,具有连续性、周期性、高机率等特点。它与洪灾、秋淋等灾害共同发生作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房屋及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防灾责任十分重大。
二、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防御重点
从地质灾害威胁等级来看,我镇地质灾害中型、小型兼具。今年,受震后特殊地质环境和不正常的强降雨等影响,中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仍然很大,各村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同时人类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占有比率也不断上升,不规范的采矿、工程建设、乡村建房选址不当逐渐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常见因素。我镇地质灾害防御的重点仍是位于不稳定的边坡和危岩体下方的居民及设施。
从地质灾害发生类型来看,2024年,我镇地质灾害防灾仍将以崩塌、滑坡为主,其中大的崩塌灾害因具有突发性是我镇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外,对工程建设、道路修建、农村建房等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应更加重视,防止造成人为地质灾害。
各村(居)民委员会及责任单位要及时编制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制定防范措施,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对辖区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细化防灾预案,狠抓落实,确保安全;要填制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列入镇2024年度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逐一填写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附后),并于3月25日送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办公室。
三、2024年地质灾害预防方案及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领导是关键。镇政府已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成立相应机构,确保组织机构落实;根据地质灾害“属地管辖原则”,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主要负责本地区地质灾害监测、报告和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地质灾害安全责任。要认真落实辖区负责制,镇级各有关单位和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点要制定预案并落实监测、报警、抢险的组织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落实避险措施,重险季节和主汛期实行24小时监测值班制度,对受灾户和责任单位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把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广泛宣传,强化意识。各村(居)民委员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实例,利用广播、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和避让知识,使广大群众都能掌握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一些基本规律及防范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自觉性,建立起镇、村、社三级群测群防体系,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迅速。
3、严格执法,消除隐患。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从事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要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严禁从事采矿、代木、开山、取石、取土、堆废渣石、弃土、抽取地下水等可能扩大地质灾害的活动,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人为诱发地质灾害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别是对建设用地和重大工程项目,事先必须进行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主的地质环境调查,制止一切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消除灾害隐患。
4、组织力量,加强治理。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5、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系统戒,各单位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防协治,国土资源所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和技术督导工作;民政、派出所、卫生院、林业站、安委办等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共同作好防灾抗灾的准备工作,出现灾情的时候,要及时调运各种抢险物资设备,组织群众进行抗灾自救,并尽力安排好灾民的生活。(供稿:关公镇政府)


